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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宣传通讯员队伍管理暂行办法

  • 发表时间:2015-11-08 19: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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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宣传通讯员队伍建设,加大医院宣传力度、畅通宣传渠道,促进医院宣传工作更好地为医院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进一步提升医院文化内涵,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参与医院宣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完善覆盖全院的高素质的兼职宣传通讯员队伍,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服务医院建设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主弦律、传播正能量,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卫生改革、医院建设发展成果、典型人物和优秀事迹,内聚人心、外树形象,为实现医院各项重点工作和战略目标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较好的新闻敏感性;
  2、热爱医院,关心医院建设与发展,熟悉本条线组织(指党支部、工会、团委、民主党派等,简称条线组织)、本科室及医院情况;
  3、乐于奉献,热心医院宣传工作,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摄影水平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产生办法
  采取个人自荐、条线组织或科室推荐相结合,党政办根据推荐人员具体情况,广泛听取相关条线组织或科室意见并报院部讨论确定医院宣传通讯员人选。每一条线组织和科室原则上设立宣传通讯员 1-2名。
  四、工作职责
  1、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主动、及时提供医院、本条线组织或本科室医教研和管理等方面新进展、新成就、典型人物和优秀事迹等;
  2、积极参与院内外宣传活动,主动向党政办宣传科提供新闻线索;
  3、认真完成党政办宣传科安排的宣传任务,配合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和采访任务;
  4、向党政办宣传科积极提供宣传工作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收集并反馈职工合理化意见建议;
  5、积极关注论坛上与医院有关的帖子,并及时向党政办宣传科反馈优秀事迹或负面不良事件,协助院部根据事实进行正面回复和正能量引导,维护医院良好形象。
  五、培训考核
  1、通过个人岗位自学、内部培训和传帮带、外请高校专家和媒体记者等集中培训、外出学习交流和现场观摩实训、通讯员稿件讲评讨论等形式,进行宽领域分层次培训,不断提高宣传通讯员的政治素质、理论修养和写作水平,持续加强医院宣传通讯员能力建设,优化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
  2、党政办宣传科每季度对宣传通讯员上报稿件及刊用情况进行统计,刊用稿件予以作者稿费奖励;院部每年对宣传通讯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履职业绩突出的宣传通讯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宣传通讯员因违反宣传工作纪律、新闻宣传职业道德,或因人事变动、不能胜任宣传通讯员工作等,可进行人员调整。
  六、工作要求
  1、医院宣传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办归口管理,相关条线组织、科室具体实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构建医院立体宣传网络。
  2、宣传通讯员队伍是医院宣传工作的重要力量,各条线组织、科室应对其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3、宣传通讯员要自觉加强学习、善于观察、广泛了解、勤于思考和勇于写作,坚持在工作实践中捕捉宣传线索。各宣传通讯员根据医院宣传工作要求,积极完成宣传撰稿任务,原则上每位宣传通讯员每季度至少向党政办宣传科提供1篇宣传稿件。
  4、稿件形式不限,内容贴近医院实际,可涵盖医、教、研、管理等方面适合医院院刊《医院文化》或新闻媒体栏目发表的各类文章,新闻稿件务求真实、准确、及时、适度,名称、时间、数字等须严格核实,并注意隐私保护。
  5、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各条线组织、科室及宣传通讯员,不得擅自发布医院宣传信息和接受媒体采访,接受媒体采访须经党政办审核,院部同意并由党政办宣传科安排专人陪同,采访方可进行。
  6、宣传通讯员对稿件的真实性负责,宣传稿件须经所在条线组织或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报医院党政办宣传科统一审核,统一发布。



                                    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5年6月4日